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(上海市政府采购平台)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和《上海市政府采购条例》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目的
本办法的目的是规范上海市政府采购活动,促进政府采购透明、高效和规范,保障政府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效益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政府及其下属部门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工程、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交易、公开透明、择优选择、节约高效的原则。
第二章 政府采购主体
第四条 采购人
采购人是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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